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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清医事制度

2022/10/27 23:29:44      点击:


明代仍设置太医院,以掌医疗之法。太医院的医官、医士、医生等,依医术十三科的区分,各专研一科。其中大方脉科5人,伤寒科4人,小方脉科2人,妇人科2人,外科1人,正骨科1人,痘疹科1人,眼科1人,针灸科1人。所习之业,为《素问》、《难经》、《本草》、《脉经》《脉诀》及各本科的紧要方书。

清代沿袭明制。太医院官、士习业,初分十一科,嗣改为九科,各习一科。院内设有教习厅。每年春秋考试医士、医生等,在《素问》、《难经》、《本草》、《脉诀》及所习专科紧要方书内出题。六年大考,由院会同礼部举行,决定任免。在京师设施药厂。



《针灸医学史》林昭庚•鄢良/著